婚约财产应该怎样返还?


在探讨婚约财产如何返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婚约财产。婚约财产通常指的是在订立婚约过程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常见的就是彩礼。这些财物往往带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 从法律层面来看,婚约财产的返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首先,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仅仅举办了订婚仪式,但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此时结婚的目的并未达成,彩礼的赠与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主张返还彩礼,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支持。比如双方登记结婚后,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就有理由要求返还。 最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主张婚约财产的返还,一般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可以就返还的财物种类、数量、金额等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按照协议履行即可。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主张返还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给付了婚约财产,比如转账记录、购买财物的发票、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总之,婚约财产的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