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票开错了该怎么退?

我公司最近开了一张税票,结果发现开错了。不知道这种情况税票要怎么退,是直接找税务机关就行,还是有什么特定的流程和要求呢?希望了解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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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票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税票开错需要退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具体的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当月发现开错,且购买方还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要是跨月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当月开错,可直接作废;若跨月发现开错,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该细则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总之,税票开错退还需要根据发票类型和开错时间等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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