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干活的人离婚会怎么判?

我在工地干活,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但不知道因为我在工地干活这种情况,法院在判决离婚相关事宜时会有什么不同。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想了解下法律上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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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并不会因为一方是在工地干活就对离婚判决有特殊对待,离婚判决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婚姻状况、财产、子女等方面综合考量。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不管是不是在工地干活,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工地干活所获得的收入,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是因为职业是工地干活就有特殊的分割方式。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而不是单纯因为一方在工地干活就做出决定。如果在工地干活的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也是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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