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电子病历?
我遭遇了医疗纠纷,听说可以封存电子病历作为证据。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找医院哪个部门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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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封存电子病历是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留关键证据的重要手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封存电子病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电子病历是什么。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新兴形式。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可以要求封存电子病历。 关于封存电子病历的具体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患方要及时向医疗机构提出封存电子病历的要求,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封存的意愿和目的。第二步,医疗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对打印的纸质版进行封存。第三步,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在整个封存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一方面,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封存过程进行确认,确保封存的电子病历未被篡改、损坏。另一方面,封存的病历资料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责任诉讼等使用。如果对封存过程有任何疑问或者纠纷,可以及时咨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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