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测房屋面积?


在日常生活中,当对房屋面积存在疑问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自测房屋面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步骤和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首先,需要明确房屋面积主要分为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套内建筑面积是我们可以实际使用和测量的部分,它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而公摊面积则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比如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 对于套内使用面积的测量,它指的是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通俗来讲,就是房间内部可以自由活动的区域面积。测量时,要使用经过校准的测量工具,如卷尺等。从房间的一端开始,沿着墙壁测量到另一端,测量过程中要尽量保证卷尺拉直、水平,减少测量误差。对于不规则形状的房间,可以将其分割成多个规则的图形,如长方形、正方形等,分别测量后再相加。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墙体分为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共用墙是指为相邻两户共同使用的墙体,其墙体面积按照每户一半来计算;非共用墙则是完全属于本户的墙体,其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测量墙体面积时,要注意区分墙体的类型,并准确测量墙体的长度和厚度。 阳台面积的计算根据其封闭情况有所不同。全封闭的阳台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测量阳台面积时,同样要使用准确的测量工具,测量其长和宽,然后根据封闭情况计算面积。 关于公摊面积,由于其涉及整栋楼的公用部分,个人一般难以直接测量。不过,我们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来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比例。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提供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信息。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公摊面积的计算依据和相关文件。 如果在自测房屋面积后,发现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该怎么办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总之,自测房屋面积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但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测量,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