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获得谅解后如何判刑?


聚众斗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简单来说,聚众斗殴就是一伙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打斗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可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来处理。 而谅解书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在量刑中起到一定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但对于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如果获得了对方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不过具体的判刑结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斗殴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参与的人数、是否持械等,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是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与者,即使有谅解书,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会在原本的量刑幅度内适当从轻。例如,原本可能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在有谅解书且符合从轻情节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处两年或者两年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