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行政诉讼中如何送达征地相关文件?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征地拆迁,涉及到行政诉讼。我不太清楚相关文件是怎么送到我们手里的,想知道在拆迁行政诉讼里,征地相关文件具体通过什么方式送达呀,是直接给我们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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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行政诉讼中,征地相关文件(如征收补偿决定)有多种送达方式。 首先是直接送达,这就是把补偿决定书直接交给接收者。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的话,可以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要是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来签收 。 其次是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亲属没有正当理由却拒收时,这时就要请基层组织或其单位代表来见证,说明情况并签署相关文件后,把决定书留在被送达人的住所 。 然后是委托送达,指的是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帮忙代为送达。 还有邮寄送达,即通过邮局把决定书寄到受送达人那里。 另外是转交送达,就是将决定书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让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 最后是公告送达,由市、县级政府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发布等方式公示决定书,从公告之日开始,满60天就视为已经送达。 相关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等方面,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民事诉讼中关于送达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 相关概念:(直接送达:直接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等 留置送达:在受送达人拒收时,邀请见证后留文书在其住所 委托送达:由有权机关代为送达 邮寄送达:通过邮局寄送文书 转交送达: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文书 公告送达:通过公示,满一定期限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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