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清偿债务?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了,但是我们有一些共同债务,也有他或者我自己的个人债务。我不太清楚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处理,是两个人一起还,还是谁的债务谁来还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清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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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债务清偿问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 首先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一起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了房,离婚时这个房贷就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房贷,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还,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接着是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简单地说,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做自己的生意,而且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这笔债务一般就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比如,丈夫在外面私自借了钱去赌博,这笔债务就由丈夫自己来还,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所以,在离婚时清偿债务,关键是要先区分清楚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在债务性质认定和清偿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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