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医患纠纷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在协商无果时可以选择的一种解决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行政解决医患纠纷。它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公正、合理地解决医患双方的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患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患者死亡或者可能是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具体的解决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医患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纠纷的基本情况、自己的请求和理由等。 第二步是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是调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展开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同时,还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 第四步是调解。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整个行政解决医患纠纷的过程中,医患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及时提出申请,避免超过规定的时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是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要尊重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工作,积极配合调查和调解。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服,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