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该怎么做?


当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共识时,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结束婚姻关系。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到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所说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接着是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据材料。起诉状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身份证明材料就是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委托律师,还需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证据材料方面,像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关键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对于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要是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协议等,也应一并提交。 然后是立案。把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15天的答辩期。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