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配偶过户该如何办理?
我丈夫去世了,他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但是不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程序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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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配偶过户,也就是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的相关事宜。 首先,确定是否有遗嘱。如果被继承人(去世一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该房屋由配偶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屋。 接下来是办理继承公证(可选)。虽然根据司法部、建设部于2016年发布的通知,继承房产不再强制要求办理公证,但很多地方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仍会建议办理。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出具公证书。 然后进行房屋评估。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房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之后就是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若办理了)、房产证、身份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发放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需要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若无法协商一致,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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