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房产证遗失了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我的房产证不小心遗失了,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别人。不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房产证遗失的情况该怎么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我担心手续会很复杂,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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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但有时可能会出现遗失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时,以下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产证的重要性。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物权的证明,它代表着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一旦遗失,虽然不会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但在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时会遇到阻碍。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所以,当房产证遗失后,第一步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挂失。具体做法是,产权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说明房产证遗失的情况。 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按照规定,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这个声明会持续15个工作日。这是为了确保没有其他人对该房屋产权存在异议。 15个工作日之后,如果没有任何问题,就可以申请补发新的房产证。产权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遗失声明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就会补发新的房产证给产权人。 当拿到新的房产证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办理过户手续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过户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新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实地查看。审核通过后,会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过户到新的产权人名下。 综上所述,房产证遗失后办理房产过户,关键在于先挂失并补发新证,然后再按照正常流程办理过户。整个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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