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该如何转让?
我有一笔债权,对方一直没还钱,我行使了留置权。现在我想把这个留置权转让给别人,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和对方签个转让协议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流程和要求呢?想了解下留置权转让的具体方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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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然而,对于留置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且,留置权作为一种从权利,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 一般情况下,留置权不得单独转让。通常是在主债权转让的情况下,留置权会随之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要转让留置权,首先要转让其对债务人的主债权。当主债权转让时,受让人在取得主债权的同时,也取得了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留置权就包含其中,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要和受让人签订主债权转让协议,明确主债权的金额、范围、履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宜,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样,受让人就合法取得了主债权及相应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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