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我收到了一个行政处理决定,觉得不太合理,想申请行政复议,但我最近实在没时间去处理。听说可以找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可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比如哪些人能代我申请,需要办什么手续,代我申请和我自己申请有啥不一样。我就想搞明白这个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到底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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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复议时,可以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而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就是为了保障那些无法亲自申请的申请人也能行使自己的复议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通常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如果是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与申请人自己申请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同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的复议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但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复议案件时,会对代理人的资格和授权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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