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仲裁和解?
我最近涉及一个商业纠纷,准备申请仲裁。听说有仲裁和解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它具体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仲裁和解到底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和作用,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进行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仲裁和解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不依靠仲裁庭的裁决,自己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结果。 从特点上看,仲裁和解最大的特点就是自主性。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由决定和解的内容和方式,不受仲裁庭的过多干预。而且和解的过程相对灵活,双方可以随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仲裁和解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当事人而言,和解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仲裁程序可能会比较漫长,而和解可以快速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诉讼消耗。同时,和解还可以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因为和解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像仲裁裁决那样具有强制性,所以更有利于双方在纠纷解决后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 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和解一般在仲裁申请受理后、仲裁裁决作出前进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这种裁决书与仲裁庭正常审理作出的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一种是撤回仲裁申请,即双方达成和解后,不再继续进行仲裁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撤回仲裁申请后一方反悔,还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我国《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这些法律条文为仲裁和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