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理解禁止经营者使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我在和一些商家签合同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些条款明显对我不利,感觉很不公平。我听说法律禁止经营者用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可我不太明白这规定到底是啥意思,在实际中咋判断条款是不是公平合理呢,所以想了解下该怎么理解这个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格式条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活动中,格式条款是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禁止经营者使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这意味着,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必须保证条款的公平性。如果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减轻了经营者自身的责任,那么这样的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不合理。例如,某些商家在合同中规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种条款就可能剥夺了消费者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退换货的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当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格式条款存在上述情况,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格式条款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一个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合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考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肯定是无效的。其次,要考虑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大致相当,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最后,要考虑条款是否符合交易习惯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条款违背了交易习惯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不合理。 总之,禁止经营者使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消费者在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