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撤销离婚申请?
我和配偶之前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还是想继续过下去,不想离婚了。但我们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撤销这个离婚申请,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要走什么别的流程呢?希望能了解撤销离婚申请的具体方法。
展开


要了解如何撤销离婚申请,我们需要先知道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超过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也会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要是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