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撰写?


在撰写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时,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诉求和观点,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撰写方法。 首先要明确代理词的基本结构,它一般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首部主要是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标题可以直接写“关于[被告人姓名]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前言部分要说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比如是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并经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诉讼代理人,接着表明对本案的基本看法。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第一部分要阐述案件事实,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详细描述故意杀人事件的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比如被告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可以结合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增强事实的可信度。 第二部分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详细说明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第三部分论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要列出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和计算依据,比如医疗费要附上医院的收费凭证,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等。 第四部分可以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强调对被告人应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要表达对原告人的同情和支持,强调对原告人进行赔偿的必要性。 尾部要总结代理意见,再次明确原告人的诉求,并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日期。 在撰写代理词时,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逻辑要严谨,论证要有理有据。同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阐述,以提高代理词的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