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谅解书的写法。 首先,刑事谅解书需要包含一些基本的信息。标题部分,一般直接写“刑事谅解书”即可,字体稍大,居中显示,这样可以让阅读者快速了解文件的性质。 在文书的开头,要写明谅解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这里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方便相关部门核实身份。例如,对于犯罪嫌疑人一方,要准确写出其身份信息,以便在司法程序中能够明确对应的人员。 接下来,要详细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要写清楚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比如,写明是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了该刑事案件。详细的案件描述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了解事情的全貌,也能体现出谅解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然后,重点部分是表达谅解的意思。受害人要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可以这样表述:“基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一系列积极表现,如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损失、真诚赔礼道歉等,我对[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行为表示谅解。”这里强调了谅解的原因,通常是犯罪嫌疑人有一些积极的悔罪表现。 同时,还可以在谅解书中表明是否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意愿。比如,“我请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姓名]从轻处罚。”这部分内容体现了受害人在谅解之后对于犯罪嫌疑人处理结果的期望。 最后,由受害人签字并注明日期。签字代表了受害人的真实意愿,日期则可以明确谅解的时间点。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所以,一份有效的刑事谅解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