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离婚协议对自己有利?


要想写一份对自己有利的离婚协议,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协议生效的基础条件之一。只有双方真实、自愿地表示离婚,这份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对于抚养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同时,要明确探视权的具体时间、方式等,以保障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 再者,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的重要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协议中,要详细列出各项财产,并明确其归属。如果有债务,也要明确债务的分担情况。 此外,为了使离婚协议对自己更有利,在起草协议前,要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的证据等。同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您制定合理的离婚协议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