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写?

家里老人想立遗嘱分配名下房产,可我们都不太清楚遗嘱该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老人担心写不好遗嘱以后会引起子女间的纠纷,我想了解下老人遗嘱房产继承的正确写法,比如内容格式、注意事项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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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书写老人遗嘱房产继承时,有一些关键的要点需要注意。 首先,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对于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老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要把房产的具体信息,比如房屋地址、面积等写清楚,明确该房产由谁继承,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日期。 代书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则需要老人到公证机构办理。 其次,关于见证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在选择见证人时,要确保他们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此外,遗嘱的内容必须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受到欺诈、胁迫。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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