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使用的重要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写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从而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这种解除方式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劳动者单方面辞职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接下来谈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通知书的标题一般直接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让人一目了然。开头部分要写明接收通知书的劳动者姓名和所在部门等基本信息。 正文是通知书的核心部分。要清晰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强调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比如可以写“经公司与您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具体日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日期,例如“劳动合同于[具体解除日期]解除”。还需提及劳动者的工作交接事项,包括交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等,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过渡。 另外,经济补偿问题也是通知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在通知书中要明确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等。例如“公司将按照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共计[具体金额],该款项将在[支付时间]前支付至您的工资账户”。 结尾部分,要注明用人单位的名称、盖章以及发出通知书的日期。并且要给劳动者留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反馈,例如“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X]日内给予回复”。 在书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语言要准确、清晰、简洁,避免产生歧义。要确保通知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合法、规范、顺利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