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驳回复审申请怎么写?


商标近似驳回复审申请是在商标因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后,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的一种法律文书。撰写一份有效的复审申请,对于争取商标注册成功至关重要。 首先,要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就是商标申请的主体,要写清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一般是商标局,写明其法定名称和地址。这部分内容就像是给文书确定了参与的双方,方便后续的流程和沟通。 接着,阐述复审请求。简单来说,就是明确表达你希望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比如请求对驳回的商标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这是整个复审申请的核心诉求,要清晰明了。 然后,最重要的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这一部分,要详细说明为什么认为商标不构成近似。可以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进行分析。例如,如果商标的文字在含义上有很大差异,或者图形部分具有独特的设计,都可以作为不近似的理由。同时,还可以结合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消费者能够将其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这部分要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增强说服力。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在撰写复审申请时,要严格按照这个时间要求和规定的流程进行。 最后,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是支持你复审理由的关键,比如商标的使用证据、宣传推广材料、获得的荣誉证书等。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市场影响力。 总之,撰写商标近似驳回复审申请需要全面、细致地分析和阐述,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