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不肯去备案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想着按规定去做出租屋备案,可租客就是不肯配合去备案。我也跟他说了这是规定,但他还是不愿意。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让备案顺利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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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解决出租屋不肯备案的办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出租屋备案的概念。出租屋备案,简单来说,就是租赁双方把房屋租赁的相关信息,比如租赁的时间、租金、房屋具体情况等,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让政府知道有这么一个租赁关系存在。这不仅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指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遇到出租屋不肯去备案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你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沟通,给对方耐心解释出租屋备案的好处和重要性。比如,备案能保障租客在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遇到纠纷时也有更好的解决途径;对于房东来说,备案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表现。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咨询。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你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如果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若对方逾期仍不改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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