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两个多月后又突然解除该签成劳务派遣,这样做合理吗?

我在单位工作,单位和我签了劳动合同两个多月后,突然要解除原合同改成劳务派遣。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单位这样做到底合不合理。我就想了解下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损害到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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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随意将劳动合同转签为劳务派遣合同,通常是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降低自身用工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其转变成劳务派遣关系时,需向仍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服务年限,每人每年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用人单位未经合法程序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有可能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所以,面对单位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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