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文案该怎么写?


商标驳回复审文案是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请求重新审查商标申请的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撰写要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驳回复审的概念。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陈述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撰写商标驳回复审文案时,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标题一般可以写成“关于第[商标申请号]号[商标名称]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正文部分,要先介绍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然后说明商标申请情况,如商标申请日期、申请类别等。 接下来重点阐述复审理由,这是文案的核心部分。可以从商标的显著性、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等方面进行论述。比如,如果商标局以与在先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您可以详细说明自己商标的独特创意、设计元素等,表明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同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复审理由,如商标的使用证据、宣传推广材料等,以证明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结尾部分,要明确表达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商标初审公告的诉求,并附上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日期。 总之,撰写商标驳回复审文案需要有理有据,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详细阐述,以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