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我前段时间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现在交警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不太清楚这个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我想知道依据什么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不同的情况责任划分有什么区别,所以来问问具体的划分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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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环节,它是对事故中各方责任大小的一种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判断在这起事故里,谁该承担多少责任。 在我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他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而另一方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责任。例如,一辆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闯红灯的车辆就应负全部责任。 第二种是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双方都有过错时,会根据过错的大小来划分主要和次要责任。比如,一方超速行驶,另一方违规变道,超速行驶的过错更大,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违规变道的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种是同等责任。若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当,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基本相同,那么各方承担同等责任。比如两辆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同时进入,都未注意避让,就可能承担同等责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结果,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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