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构成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在交通领域中比较严重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是如何构成的。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发生了交通肇事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指的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明确了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也是判断是否可能构成逃逸的基础。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如果行为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现场,或者是因为受伤、被他人胁迫等非主观意愿的原因离开,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例如,有些驾驶员可能因为当时情况混乱,没有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或物而继续行驶,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认定为逃逸。 最后,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并不局限于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发生地,还包括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警处理时逃跑等情形。只要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与事故相关的现场,都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行为。 综上所述,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同时满足存在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以及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这三个条件。如果您遇到的只是轻微碰撞,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离现场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面临行政处罚。建议您主动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