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欠钱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一起欠了钱,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债务在离婚时会怎么判,是一人一半,还是会按其他标准划分,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不合理的债务,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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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双方欠钱离婚时债务的判决需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清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可能会判决其多承担一些;还有债务的用途,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且一方在经营中受益更多,也可能会适当多分担债务。 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前为了个人创业所借的债务,或者婚后背着另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等,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在夫妻双方欠钱离婚的案件中,关键是要准确认定债务的性质,然后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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