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欠款怎么判?

我和配偶正在办离婚,婚姻期间有一些欠款。我不知道这些欠款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是一人一半,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呢?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欠款判决的依据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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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欠款的判决主要涉及到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与处理。下面分别来详细解释。 首先,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借钱买房、开店等。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像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而对于个人债务,那自然是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来偿还,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离婚欠款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会审查债务的形成时间,看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会调查债务的用途,到底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还会要求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此来准确认定债务的性质和金额,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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