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妇女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居住权?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了,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我担心离婚后没地方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我这种情况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居住权,有哪些方法和途径可以保障我有居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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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妇女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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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妇女居住权的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在涉及房产归属、经济状况差异等情况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保护妇女居住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的定义。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女方没有住房,而男方有能力提供居住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种帮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比如,男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让女方继续居住在现有的房屋中,或者为女方提供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 另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居住权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签订居住权合同后,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样,女方就可以合法地在该房屋中居住,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女方确实存在居住困难的情况,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来源和实际使用情况等,来判定是否给予女方居住权。例如,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但女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有较大贡献,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给予女方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总之,离婚后妇女保护自己的居住权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经济帮助、协商签订居住权合同并进行登记等方式。同时,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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