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不要,为什么老公还是不同意离婚?
我跟老公过不下去了,我愿意净身出户,什么都不要,就想快点结束这段婚姻。可他就是不同意离婚,我实在搞不懂他为啥这样。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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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和老公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因为他不同意离婚。不过,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你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不存在这些情形,如果你坚持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你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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