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有急事提前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合同,现在家里突然有急事,必须得辞职。但担心辞职会被要求付违约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付违约金,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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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签了一年合同提前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按照法定流程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通常不用支付违约金。 但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在一般正常辞职情况下,不用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涉及到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就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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