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资金结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想知道非法从事资金结算这种行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立案。我身边好像有人在做类似的事,我有点担心,想弄清楚到底到什么程度就会触犯法律被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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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立案标准和相关法律依据。 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擅自开展资金的收付、清算等业务。比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己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为他人进行大额的资金转移,绕过正常的金融监管流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种情形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就是指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涉及的资金总额达到了五百万元。比如,某人通过自己控制的账户为他人转账,累计转账金额达到了五百万元,就符合这一立案标准。 第二种情形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就是通过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所获得的利润。比如,某人在非法资金结算业务中,扣除成本后赚了十万元,就会被立案追诉。 此外,如果非法经营数额虽然没有达到五百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没有达到十万元,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也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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