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案是否具备立案条件?


非法行医案是否具备立案条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指的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通俗来讲,就是没有合法的医生资质却给人看病、治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从而满足立案条件呢?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修正)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例如,如果一个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给患者看病后,导致患者身体出现了轻度残疾,影响了正常的身体功能,这种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处理。再比如,非法行医者使用了假药给患者治疗,这也足以构成立案的条件。 另外,如果非法行医行为造成了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后果,或者导致就诊人死亡,那么毫无疑问是符合立案条件的,而且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总之,判断非法行医案是否具备立案条件,关键要看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如果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