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原告单方制作,被告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合理吗?

我是被告,现在原告拿出了单方制作的材料作为证据。我觉得这里面的情况不明确,心里没底。我想知道货物的具体情况,所以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但原告不太愿意。我就想问问,我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在法律上合不合理呢?
展开 view-more
  • #发货单举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被告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基本的诉讼原则。这一原则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它的意思是,在民事诉讼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原告基于货物交易等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诉求,那么他就有义务提供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如果发货单是证明原告主张的关键证据,并且在原告单方制作的材料里可能存在信息不完整、不明确的情况,被告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发货单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货物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其次,如果原告拒绝提供全部发货单,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如果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也就是说,如果被告认为发货单的内容对原告不利,而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被告的相关主张。然而,如果发货单并非是证明原告主张的唯一证据,或者原告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供全部发货单,比如部分发货单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导致单据损毁)而缺失,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此时,需要综合其他证据来判断案件事实。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作出裁决。总之,被告要求原告提供全部发货单通常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在符合法律逻辑和实际情况时是合理的,但最终的判定要由法院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