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听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罪行为,但不太清楚具体达到什么程度才会立案。我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相关行为会被认定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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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公开宣传,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几种情形应当立案追诉:一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数额就是指吸收到的资金总数达到100万。二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也就是向150个不特定的人吸收了资金。三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因为吸收存款的行为,让存款人实实在在损失了50万以上。四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包括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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