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以后还在打工交社保会有影响吗?


退休以后还在打工交社保是否有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退休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社保即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对于养老保险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当一个人已经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法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不会增加养老金待遇,而且在退休后也不能再办理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所以从养老保险角度,退休后打工交养老保险没有实际作用。 从医疗保险方面来看,有些退休人员虽然办理了退休,但可能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年限,这种情况下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可以保证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不同地区对于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不同,比如有些地方要求男性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若退休人员医保未达到该年限,继续缴纳医保能让其在就医时享受报销待遇。 失业保险是针对有就业意愿但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人群设立的。退休人员已经退出了劳动力市场,不存在失业的情况,所以退休后缴纳失业保险没有意义,也不符合参保条件。 工伤保险方面,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不在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内,但有些地方出台了特殊政策,允许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保障他们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后的权益。 生育保险主要是为女职工生育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保障。退休人员已不存在生育的可能,所以缴纳生育保险没有必要。 综上所述,退休以后还在打工交社保,不同险种影响不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没必要交;医疗保险在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时继续缴纳有好处;工伤保险需看当地政策;生育保险则无需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