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入挂账的发票是盖附件章还是进行注销?

我公司存在收入挂账的情况,现在对于相关发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在发票上盖附件章,还是直接进行注销操作呢?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操作的适用情况和相关规定,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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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收入挂账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将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而是暂时记录在其他科目中。发票盖附件章通常用于表明该发票作为某一业务凭证的附件存在;而发票注销则意味着这张发票不再具有效力。 在我国的税收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处理发票问题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如果这张收入挂账的发票对应的业务仍然有效,只是作为相关业务资料的一部分进行存档,那么可以选择盖附件章。比如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将发票作为某笔挂账收入业务的辅助证明资料,盖上附件章能清晰表明其用途。 然而,如果这张发票存在错误开具、重复开具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该发票对应的业务已经取消,就需要进行注销操作。注销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通常需要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好发票的各联次。 所以,具体是盖附件章还是注销,要根据发票对应的业务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发票业务真实且后续仍有使用必要,就盖附件章;若发票不符合规定或业务已取消,就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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