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律规范对遗产债务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但同时也有债务。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对于遗产债务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我作为继承人该怎么做,是要全部偿还这些债务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展开


在我国,遗产债务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当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欠别人的钱或者其他需要用财产来履行的责任。 关于遗产债务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限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责任,以他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比如,被继承人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有60万元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用在这50万元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对于超出的10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多个继承人应当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分担债务。例如,有三个继承人,分别继承了遗产的三分之一,那么他们也应当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债务。 在处理遗产债务时,首先要确定遗产债务的范围。一般包括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等。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先从遗产中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和偿还债务,然后再进行遗产的分割。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才发现有未清偿的债务,那么各继承人应当按照所得遗产的比例进行清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