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计量差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在货物收发计量时出现了差错,导致实际数量和账面数量不符。现在涉及到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由于收发计量差错产生的情况,进项税到底能不能抵扣,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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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收发计量差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抵扣。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 根据我国增值税相关规定,判断进项税能否抵扣主要看是否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几种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而收发计量差错并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情形。收发计量差错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核算误差,它并非是因为货物的非正常损失(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也不是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所以,一般情况下,由于收发计量差错导致的进项税是可以正常抵扣的。企业只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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