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是在处理保险合同条款理解分歧时,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法理来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准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主要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是最基础的解释方法。它指的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文字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这就好比我们平时看文章,按照大家都认可的字词意思去理解。例如,合同中明确写了“意外伤害”,那就要按照大众普遍理解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的伤害来解释。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这其实也是文义解释原则的一种体现,要求从词句本身去探寻真实意思。 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在解释保险合同时,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来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这需要综合考虑订立合同的背景、目的等因素。比如,投保人购买健康险,其目的显然是在自身健康出现问题时能获得保障。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模糊之处,就要结合投保人的这个真实意图去解释。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对意图解释原则作出具体条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公平、诚信等原则去探寻双方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想法。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由于保险合同通常是保险公司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投保人往往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在合同条款的拟定上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当保险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一原则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补充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条款不完整或存在漏洞时,需要依据商业习惯、公平原则等对合同进行补充解释。例如,某些保险业务存在行业内通用的做法和习惯,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这些习惯来解释合同。这种解释原则也是为了使保险合同能够合理、公平地履行。总之,这些解释原则相互配合,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以确保合同的公平履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