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保险的类型、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保险一般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例如车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对于财产保险,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保险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财产保险的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退保,将保险公司退还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另一种是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险合同,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而人身保险的分割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人身保险,且保费是在婚前一次性缴清的,那么该保险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纳保费,那么婚后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对于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在离婚时,若一方愿意继续保留保险合同,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双方都不愿意继续保留保险合同,也可以选择退保,分割保险公司退还的现金价值。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如果是以子女为受益人的保险,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涉及到保费的缴纳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补偿。 总之,保险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处理保险分割问题时,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