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发票是按消费金额还是结算金额?

我去商场买东西,消费金额是1000元,但使用了商场的优惠券,最后实际结算金额是800元。我想让商家开发票,可不确定应该让他们按1000元开,还是按800元开,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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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开发票应按照消费金额还是结算金额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消费金额指的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原本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而结算金额则是消费者实际支付给商家的费用,这个金额可能会因为各种优惠、折扣、抵扣等因素,与消费金额不一致。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收取款项”,也就是实际交易中完成结算的金额。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商家开具发票的金额应当与实际收取的结算金额相符。 回到实际场景中,以常见的商场购物为例,如果消费者消费了1000元商品,但使用了优惠券、积分抵扣等方式,最终实际支付给商场800元,那么商场应该按照800元的结算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800元才是商家实际收取的款项。 不过,如果商家给予的优惠是事后的返利、退款等情况,而在交易当时消费者是按照消费金额全额支付的,那么就应该按照消费金额开具发票。之后发生返利退款时,商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相应金额。 再比如,在餐饮消费中,消费者点菜消费了500元,结账时商家给予了一定的折扣,实际收取450元,此时商家就应当按450元的结算金额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一般而言开发票应按结算金额开具,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实际交易过程中的款项收取情况来确定。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拒绝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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