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我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不知道公司要不要给我一些补偿。我在网上查了查,说法都不太一样,有点拿不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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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除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补偿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以常见的劳动合同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通俗来讲,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的一种保障。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3个月,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解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劳动者自主的选择,所以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 除了劳动合同,在其他民事合同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否补偿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协商一致解除时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双方可以再次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等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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