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一方未履行是否就属于无效合同?

我最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份合同是不是就无效了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无效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效力
  • #无效合同
  • #合同违约
  • #法律规定
  • #民事行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一方未履行并不一定就属于无效合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无效合同是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一是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三是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五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六是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比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而合同一方未履行,这只是一种违约行为。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并不等同于合同无效。在一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尽快交付货物(继续履行),如果因为卖方的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了损失,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一方未履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