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出意外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路上不小心出了意外,现在不确定这能不能算工伤。我是正常在上班的必经路线上,意外是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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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出意外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上班路上出意外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有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解释一下。“上下班途中”,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比如你每天固定时间上班,走的是从家到公司的常规路线,这就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就是说在事故中,你承担的责任不能是主要的。一般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如果责任认定书中显示你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个条件。 另外,如果是其他意外情况,比如自己不小心摔倒、被路上的异物绊倒等,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这些情况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所以,像你在上班路上和电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要先看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认定你不是主要责任,并且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那么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是你承担主要责任,那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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