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前妻复婚了,为了表达诚意,我想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加名之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再出现问题,财产分割会不会很麻烦?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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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复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处理财产归属时,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旦双方有这样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复婚后房产证加名这一行为,从法律角度看,通常可以视为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当完成了房产证加名的手续,也就意味着产权登记发生了变更,另一方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 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加名之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日后要进行财产分割,那么该房屋一般会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不过,如果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份额或者其他事项做出了特别约定,那么就会按照协议的内容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例如,协议约定了各自所占的具体份额,那么在分割时就会按照这个份额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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