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期限是二年吗?
我有个法院判决的案子,对方一直没履行,现在距离判决生效已经快两年了,我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不太清楚申请执行的期限到底是不是二年,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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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申请执行期限确实通常为二年。这里所说的申请执行期限,简单来讲,就是当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义务人(也就是需要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也就是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这个时间就是申请执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法院的判决书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一笔赔偿款,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这10日履行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二年。如果判决书规定被告分三期付款,最后一期付款期限届满后,申请执行期限开始计算二年。 此外,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中止就好比时间暂停,比如在申请执行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则是时间重新计算,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权利人一定要及时关注申请执行期限,避免因超过期限而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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