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的时候被人撞了是否算工伤?


在下班的时候被人撞了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它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时间不仅仅是正常的下班时间,比如加班后下班也属于合理时间范畴;合理路线也不局限于最直接的回家路线,像顺路去菜市场买菜后再回家等合理的绕行也可认定为合理路线。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需要有相关的责任认定。通常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如果在事故中,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比如自己闯红灯被撞,那么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要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双方负同等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被撞的情形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如被人故意撞击等暴力行为,一般不能直接依据上述条款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该暴力行为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有可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来认定工伤,但下班途中这种情况相对较难符合。 如果遇到下班被撞的情况,职工应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